第一条 广东省直播电子商务协会是经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筹备成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为业务主管单位,由广东省直播电商品牌商家、生态产业链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联合性的非盈利社会团体。
第二条 第二条 广东省直播电子商务协会在各级领导带领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指导下,团结、引导广东省直播电商生态产业链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切实履行“自律、服务、传导”三大职能,推进行业自律管理,维护直播电商行业创业者的合法益;反映行业意见建议,搭建政府和企业之间高效沟通的桥梁;改善行业发展环境,积极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为繁荣广东省直播电商事业而共同奋斗。发展会员对象为广东地 区从事直播电商的品牌商家、平台、MCN机构、 主播及其产业链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 以党建文化引领广东省直播电子商务行业文化建设。
第四条 促进广东省跨境直播电商行业蓬勃发展 。
第五条 鼓励引导直播电子商务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直播建设 。
第六条 推动广东省直播电商行业人才培育和服务工作 。
第一条 广东省直播电子商务协会是经中共广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筹备成立,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为业务主管单位,由广东省直播电商品牌商家、生态产业链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联合性的非盈利社会团体。
第二条 广东省直播电子商务协会在各级领导带领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指导下,团结、引导广东省直播电商生态产业链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切实履行“自律、服务、传导”三大职能,推进行业自律管理,维护直播电商行业创业者的合法益;反映行业意见建议,搭建政府和企业之间高效沟通的桥梁;改善行业发展环境,积极推动直播电商行业跨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为繁荣广东省直播电商事业而共同奋斗。发展会员对象为广东地 区从事直播电商的品牌商家、平台、MCN机构、 主播及其产业链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 以党建文化引领广东省直播电子商务行业文化建设。
第四条 促进广东省跨境直播电商行业蓬勃发展 。
第五条 鼓励引导直播电子商务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直播建设 。
第六条 推动广东省直播电商行业人才培育和服务工作 。